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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磅!车位新规出炉!开发商不得“只售不租”!

发布时间:2025-04-14 11:15 | 阅读:3770

[摘要] 对此,三部门依据《民法典》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本地实际,制定《意见》,首次系统性明确地下车位从规划、交易到确权登记的全流程管理规则,旨在构建“权责清晰、流转有序”的地下空间治理体系。

 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,明晰产权归属,维护业主合法权益,市资规局、市建设局、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《金华市区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建地下车位确权登记实施意见》,明确自2025年5月1日起,市区新建房地产项目配建地下车位可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。此举标志着我市地下车位产权管理迈入规范化、法治化新阶段。

实景图

  近年来,随着城市快速发展,地下车位供需矛盾日益凸显,权属不清、交易纠纷等问题频发。部分开发商以“只售不租”限制业主选择,或模糊地下车位产权归属,导致业主权益受损。对此,三部门依据《民法典》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本地实际,制定《意见》,首次系统性明确地下车位从规划、交易到确权登记的全流程管理规则,旨在构建“权责清晰、流转有序”的地下空间治理体系。

实景图

  《意见》围绕地下车位用地、规划、交易、登记等环节对地下停车位进行全链条规范管理,主要涵盖六大方面:1.明确适用范围与部门职责,《意见》适用于金华市区新建商品住宅、商服办公等项目配建地下车位,人防车位按市政府相关规定执行;资规部门负责土地供应、规划审批及登记;住建部门负责工程建设、销售和交易管理;税务部门负责税收征缴工作,形成多部门协同管理机制。2.地下空间使用权有偿、有期限使用,使用年限与地表建设用地一致。土地供应时一并办理地下空间使用权供地手续,从源头确保开发合规性。3.规划审批“一图定界”。开发商报批规划许可时,须提交配建车位方案图,明确数量、位置及面积;竣工后需通过规划验收,确保实际建设与审批一致。4.销售优先满足业主需求。地下车位销售以“个”为基本单元,须优先满足本小区业主需求。开发商不得“只售不租”,未售车位应开放出租。销售合同需明确专有面积、计价方式,并附建筑平面图,网签备案保障交易透明。5.确权登记“一车位一证”。项目竣工后,地下车位可与房屋一并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,每个车位单独发证,登记信息涵盖空间范围、用途、使用年限等。使用权年限与地表建设用地同步,不进行土地分摊,避免产权争议。6.交易限制保障小区稳定。单独转让车位时,受让方须为本小区业主;房屋转让时,车位原则上应同步转移,防止资源外流,维护小区管理秩序。

  目前,《意见》主要针对新建项目,对于存量地下车位的登记问题,相关部门表示将加快研究制定配套细则。随着新规落地,我市地下车位管理“有章可循”,业主“有证可依”,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再上新台阶。


来源:金华日报 金华房网综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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