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位置:首页 > 资讯中心 > > 正文

公积金政策小贴士系列: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利好消息!

发布时间:2026-03-26 16:26 | 阅读:2054

[摘要] 3月15日起,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,本人和配偶近12个月内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和租赁住房的金额(以下简称“公积金提取金额”),可以计入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贷款额度啦!一起通过案例来看看调整前后公积金贷款额度有什么变化吧。

  3月15日起,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,本人和配偶近12个月内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和租赁住房的金额(以下简称“公积金提取金额”),可以计入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贷款额度啦!一起通过案例来看看调整前后公积金贷款额度有什么变化吧。

  一、计算方式

  二、案例解读

  案例:借款人王某及其配偶申请公积金贷款时,公积金账户余额分别为12000元和10000元。王某近12个月租房提取5000元,购房提取13000元。王某配偶近12个月租房提取8000元,购房提取17000元。

  调整前家庭最高贷款额度:

  12000×20+10000×20=440000元 

  调整后家庭最高贷款额度:

  (12000+5000+13000)×20+(10000+8000+17000)×20=1300000元

  三、温馨提示

  1. 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,按1万元计算可贷额度。

  2. 除公积金账户余额外,最终可贷款额度还需根据借款人所购住房价格和房龄、家庭月收入等因素综合确定。

来源:金华建设官微,金华房网综合

[打印][返回网站首页][资讯中心首页]

你可能感兴趣的楼盘
更多楼盘

声明: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多信息服务,不声明或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。网站内所有内容亦不表明本网站之观点或意见,页面所载内容及数据仅供用户参考和借鉴,用户因参照本站信息进行相关交易所造成的任何后果与本站无关。网站资源部分来源于网友上传分享或公开网络,相应权利归原作者所有;如您认为信息有误或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侵犯您的合法权利,请您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告知我们并提供相关证据及说明,本网站会尽快采取相应措施。联系电话:0579-82064377

会员
登录

发布
出售

发布
出租

下载
APP

下载金华房网APP

在线
咨询

顶部
X